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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7年度育婴员鉴定在我校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18-01-14] 作者:[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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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考核筹备会上校长周宗清对考核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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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学生认真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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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处金晓梅处长等老师担任考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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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副校长焦敏亲自担任考官,严把考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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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职业鉴定中心督导员曹梦英(左一)、校纪委书记张强等领导巡视鉴定考核纪律)

本网讯(通讯员:金晓梅  程琳)2018113日,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2017年度育婴员(中级)鉴定工作在我校葛店校区顺利举行。我校有866名毕业班学生报名参加了本次鉴定考核。

我校是省教育厅直属高校,专门从事幼儿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同时承担湖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职能。学校培训处内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定的职业资格认证鉴定机构,批准鉴定职业(工种)范围包括:育婴员、保育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过鉴定考试合格后,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全国通用的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为满足我校毕业生就业需求,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经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湖北幼专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了本次育婴员(中级)鉴定工作。经过学前教育系和学工处的积极引导和大力宣传,我校2018届共有866名毕业生报名参加了此次考核。考核采用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是“给新生儿沐浴”,分洗脸、洗头、洗澡和打包等环节。考核过程中,同学们按照动作要领,模拟新生儿洗澡的全过程,从水温环境、沐浴设备、擦洗动作、情感交流等方面,接受实操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测试。

本次考核共设18个考场,每个考场2名考官,考场外有老师和保安维持秩序,持续5个小时的考核严格正规、井然有序、安全顺利。湖北省职业鉴定中心督导员曹梦英等领导和老师对本次考核进行了巡视,对学校的高度重视,前期所做的大量准备工作和严格正规、安全有序的考核表示满意。学校纪委书记张强、副校长焦敏、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教师参加了此次考核的巡视督查和考评认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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