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21日(星期日)9:00—12:00
地点:湖北省实验幼儿园(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武珞路四巷179号)
三、复审内容
1.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2.提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3.提交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提交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证书和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提供两年及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如两年间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应分别由相关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时间连续计算须满两年;
7.目前在职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
8.提交个人自传(主要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小学以来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
9.专任教师岗位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并提供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10.管理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身份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时间应为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并提供所在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注明对应事业单位管理岗的级别和职务);
11.满足放宽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将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纸质版装入档案袋现场提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审核复印件材料时,请一并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主动与学校联系并出具书面声明。
3.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5.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6.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工作安排请关注学校官网。
7.联系人:瞿老师,联系电话:027—87893992,邮箱:hbyzrsc@163.com。
附件:1.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16日